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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监狱警察公正廉洁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来源:司法部网站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3日作者:

    近日召开的司法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牵头任务推进会表明,2008年以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工作规划和分工方案,按照司法部《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切实做好“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服刑地变更的条件和裁定程序”牵头任务的落实工作,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深入,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监督检查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深化,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不断推进,办案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呈现出系统治理、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监狱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

  司法部规范了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与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预防和惩治监狱系统职务犯罪工作的通知》。健全罪犯服刑地变更制度,制定下发了《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原是领导干部的罪犯管理和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加强调犯工作的通知》。强化监狱人民警察执法责任,与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下发《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坚决惩治违纪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全面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除司法部与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规章外,司法部及所属部门、驻部监察局、各司法厅(局)和监狱不能以任何形式设定监狱人民警察处分事项。

  监狱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深化

  司法行政系统深入推进狱务公开,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丰富狱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拓宽公开的渠道,以公开促公正。采取设置手机短信平台、开设咨询专线、设立触摸式电脑查询系统、召开执法情况通报会、举行执法工作大接访等活动,增强了监狱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监狱执法公信力。

  各地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过程中,依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工作,把监狱刑罚执行作为重点领域,严肃查处监狱执法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监狱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基层基础建设年”等一系列专项活动,有效解决了监狱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国监狱信息化一期工程项目进展顺利,一半以上省份依托信息网络对监狱执法工作实行了流程化管理,建立起执法办案平台。建立完善网上预警、网上督办、网上监控、网上抽查等监督功能,实现对执法活动网上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堵塞了执法漏洞,监狱公正文明廉洁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监狱警察教育培训不断加强

  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学习、大讨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大力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对全国监狱长、政委进行了集中培训。严格落实监狱警察警衔晋升必训制度,其中晋升警监统一组织培训。全国监狱系统共培训监狱人民警察175万余人次,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明显提高。

  牵头任务的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全国监狱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一是有力推进了监狱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监狱人民警察公正廉洁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2008年至2011年监狱人民警察违纪违法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二是有力促进了监狱安全稳定工作。执法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进一步严格,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三是有力促进了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服刑地变更的条件和裁定程序不断完善,使罪犯切身感受到监狱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罪犯改造的积极性、自觉性进一步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进一步提高。四是有力促进了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广大监狱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